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东方汇富”)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7%,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00,000 股;股东王肇英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2,05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其中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 2,055,266 股;股东王绍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55,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55,266 股;
股东王蓉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1,9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其
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41,904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东方汇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0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王肇英女士、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生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 410,000 股、410,000 股和
200,000 股,三位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 1,020,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上述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 2,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
东方汇富本次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 3 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王肇英女士、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
生本次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 15 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500,000
东方汇富 5%以下股东 1,500,000 1.47%
股
其他股东:实际控 IPO 前取得:2,055,266
王肇英 2,055,266 2.01%
制人一致行动人 股
其他股东:实际控 IPO 前取得:2,055,266
王绍兰 2,055,266 2.01%
制人一致行动人 股
其他股东:实际控
王蓉生 741,904 0.73% IPO 前取得:741,904 股
制人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王肇英 2,055,266 2.01% 亲属关系
王绍兰 2,055,266 2.01% 亲属关系
王蓉生 741,904 0.73% 亲属关系
合计 4,852,436 4.75%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东方汇富 1,020,800 1.01% 2019/2/18~ 24.05-45.51 2019年1月10
2019/6/10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区间
东方汇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6/30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自身发展资
1,500,00 1.47% 2020/12/27 价格 金需求
0 股 不 超 过 :
1,500,000 股
王肇英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7/16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410,000 0.40% 2021/1/12 价格 求
股 不超过:410,000
股
王绍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7/16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410,000 0.40% 2021/1/12 价格 求
股 不超过:410,000
股
王蓉生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7/16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200,000 0.20% 2021/1/12 价格 求
股 不超过:2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王肇英、王绍兰、王蓉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东方汇富承诺:
就其于 2014 年 9 月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受让的 150 万股承诺:自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理减持,最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
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
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