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或“公司”)股东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5,138,85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34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138,853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东吴创投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华体科技股份不超过 4,082,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4.0000%)。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东吴创业投资有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5,138,853
5,138,853 5.0348%
限公司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称 持比例 持期间 原因
(股) 区间 源
东吴创业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0/6/16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资 金 需
投资有限 4,082,60 4.000% 2020/12/11 格 得 求
公司 0 股 过: 4,082,600 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日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东吴创投承诺:
1、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理减持,最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
减持计划。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
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自 2018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华体科技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华
体科技股份,则东吴创投减持华体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华体科技所有,东吴
创投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东吴创投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
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东吴创投严格遵守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