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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78 沪市 火炬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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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78:火炬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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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99元。截至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2,6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总投资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

  1  CASAS-300 特种陶瓷材料    81,002.99        61,002.24        24,671.10
      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0.00

          合  计              101,002.99      81,002.24        24,671.10

  (备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包含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立亚新材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并审阅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程序审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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