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7 月 26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012.00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40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24 年 5 月 1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4 年 7 月 9 日
(二)授予数量:1,012.00 万份
(三)授予人数:140 人
(四)行权价格:13.60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行权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40%
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30%
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30%
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公司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郑坤 董事 11.00 1.09% 0.02%
林家兴 董事 11.00 1.09% 0.02%
曾丽莉 董事 11.00 1.09% 0.02%
何腾飞 副总裁 11.00 1.09% 0.02%
施惠虹 副总裁 11.00 1.09% 0.02%
叶松青 副总裁 11.00 1.09% 0.02%
戴文增 董事会秘书 11.00 1.09% 0.02%
邓晓慧 财务总监 11.00 1.09% 0.02%
核心管理级人员、核心技 924.00 91.30% 1.84%
术(业务)骨干(132 人)
合计 1,012.00 100.00% 2.0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八)激励对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事项内容一致。
三、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权名称:天马科技期权
(二)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80、1000000681、1000000682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4 年 7 月 26 日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实际授予登记的 1,012.00 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323.84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授予的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323.84 59.63 130.23 94.00 39.97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均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