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TIANMASCIENCEANDTECHNOLOGY
GROUPCO.,LTD.
(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价格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价格相同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拟发行总量不超过5,3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其中:拟发行新股数量【】万股(不超
过5,300万股,最终依据发行时的定价结果和募集资金需求量合理确
定,如发行时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存在不同条件及要
发行股数
求,公司将依据相关条件和要求相应调整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公司
相关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不超过2,000万股,且不超过
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股东
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根据发行询价及协商定价结果,若按照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
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 限,拟募集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加发行费用,公
量的调整机制 司将通过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的方式进行调整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1,200万股
如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则由发起人股东陈庆堂、郑坤、林家兴、何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
修明、章礼森、林成长、沈玉福、张蕉霖、刘宝荣、吴景红及陈庆
情况
昌按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比例公开发售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及股东陈庆昌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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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
2、股东天马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
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天马集
团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3、担任董事的股东郑坤、林家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
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蕉霖、姚建忠、许梦华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