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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5:康隆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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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33%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拟收购资产经过中介机构的审计和评估,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以及独立性。本次交易中相关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江西省丙戊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

  蔡海静                    刘凤荣                    朱广新

                                              时间: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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