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 B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61 恒林股份 202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3:30-14:00,14:00 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 B 区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鸿雁女士
联系电话:(0572)5227673
电子邮箱:hlgf@zjhenglin.com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 B 区办公楼 5 楼
邮政编码:313300
六、 其他事项
(一)时值中国境内及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时期,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三)会议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恒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恒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恒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Henglin Home Furnishings Co.,Ltd.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1)______________________,A 股帐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之 A 股___________股(附注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
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我们出席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
期一)14:00 于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 B 区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召
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并于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代表本人/我们及以本人/我们的名义依照下列指示(附注3)就该等决议案投票。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日期:2021 年 11 月___日 股东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若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阁下名下的股份有关。
3、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决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未有任何指示,则阁下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任代表亦可就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以外而正式于大会上提呈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计算通过议案所需的总票数包括该等「弃权」票。
4、授权委托书须由阁下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亲自签署,如委任人为法人单位,则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则其签署的授权文件或其他授权书必须经公证人证明。
5、若为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作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于大会上投票。然而,若有一位以上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公司将按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的投票(不论亲自或委派代表)为准,而其他联名股东再无投票权。
6、股东或其代表出席大会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 2:恒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Henglin Home Furnishings Co.,Ltd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本人/我们(附注 1) ,A 股帐户: ,
地址 ,联系电话: ,
为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之 A 股 股(附注 2)的股东,
本人/我们拟出席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于中国浙江省
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 B 区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日期:2021 年 11 月 日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