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5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总经理陈卫东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建根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姚桂根先生提出反对意见,反对理由:范建根先生业绩还不够突出,没有体现出公司的强绩效文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董事陈卫东及姚桂根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 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号)。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陈卫东及姚桂根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 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及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与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与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解除限售/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与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议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副总经理简历:
范建根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9 年至 2015
年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硬件部副经理、硬件部经理;2015 年至 2021年担任公司创新中心副总经理、硬件技术中心总监;2020 年至 2023 年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供应链中心总经理、创新中心副总经理;现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建根先生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本公告日,范建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