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现有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4,192,811.00 元。 498,612,699.00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
494,192,811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498,612,699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 ………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
清算;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 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
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七十六条 ……… 第七十六条 ………
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
……… 新增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
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
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
议。 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一百九十三条
……… ………
(四)本章程第四十条项所述 (四)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五)
“交易”,包括以下类型:(1)购买或 项所述“交易”,包括以下类型:(1)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含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提供财(4)提供担保;(5)租入或者租出资 务资助;(4)提供担保;(5)租入或者
产; 租出资产;
……… ………
注:其余部分除条款序号外,其他内容未发生调整。
《公司章程》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