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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数量由 12,740,000 份,调整为 18,473,000 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9.09 元/股,调整为 47.41 元/股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940,180 份(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4.42 元/股,调整为 23.50 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95,349 股(调整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内网张榜形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上海璞泰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激励对象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情况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本次调整事项在《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4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故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

  量调整为 Q=12,740,000×(1+0.45)=18,473,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69.09-0.34)÷(1+0.45)=47.41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

  (34.42-0.34)÷(1+0.45)=23.50 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2022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将于 2022 年权

  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办理。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条件                是否达到考核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行权条件。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异动情况

  公司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未续

约、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而离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      本期激励对象离职1人,涉及注销
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  股票期权数量870,000份。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
励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4亿元,公司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6亿元。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根据薪酬考核委员会对个人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依照《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6名激励对象因个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  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额达标,不符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及个人表现进行年度考核,激励对象所在  合本期行权期全额行权条件,本期需注业务单元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激励  销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期权,涉及注销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业务单元系数×个  股票期权数量70,180份,本期可行权人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激励对象当年因  1,333,420份。

业务单元考核未达标或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行权的股      (2)剩余10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行权
                                                        5,637,600份。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                      注销数量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第三届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预案》,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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