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时股本总
股) 例 额的比例
1 黄慧丽 董事、财务总监、 32 6.43% 0.21%
董事会秘书
2 许梦生 副总经理 20 4.02% 0.13%
3 李坊 副总经理 20 4.02% 0.13%
核心骨干人员(84 人) 355.50 71.46% 2.39%
预留部分 70 14.07% 0.47%
合计 497.50 100.00% 3.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部分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的近亲属杨亚琳女士,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该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和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确定标准与
本次激励计划其他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一致。公司拟授予杨亚琳女士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61%,公司进行了核查认为该激励对
象获授的权益与其所任职务是相匹配的。
5、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颜天信先生的近亲属金富华先生,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的关联方该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和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确定标准与本次激励计划其他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一致。公司拟授予金富华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40%,公司进行了核查认为该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与其所任职务是相匹配的。
6、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二、核心骨干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职务
1 瞿昊南 核心骨干人员
2 杨亚琳 核心骨干人员
3 曾燕 核心骨干人员
4 武渊 核心骨干人员
5 王芳 核心骨干人员
6 王敏 核心骨干人员
7 陈治宇 核心骨干人员
8 许力 核心骨干人员
9 方东 核心骨干人员
10 康洪国 核心骨干人员
11 朱晓铭 核心骨干人员
12 杨永 核心骨干人员
13 王海 核心骨干人员
14 石立双 核心骨干人员
15 韩大玉 核心骨干人员
16 周月强 核心骨干人员
17 陈传中 核心骨干人员
18 张强 核心骨干人员
19 李荣 核心骨干人员
20 张晓泗 核心骨干人员
21 王士良 核心骨干人员
22 夏晋 核心骨干人员
23 程玉超 核心骨干人员
24 杜钦 核心骨干人员
25 孙群磊 核心骨干人员
26 楚少建 核心骨干人员
27 许扎勇 核心骨干人员
28 戴青 核心骨干人员
29 王艳 核心骨干人员
30 汪隽清 核心骨干人员
31 贾仁耀 核心骨干人员
32 汪洪波 核心骨干人员
33 凌远仁 核心骨干人员
34 刘伟 核心骨干人员
35 童玉生 核心骨干人员
36 万云武 核心骨干人员
37 陈晓东 核心骨干人员
38 侯阳 核心骨干人员
39 张金宇 核心骨干人员
40 王磊 核心骨干人员
41 杨传余 核心骨干人员
42 汪之照 核心骨干人员
43 叶巍 核心骨干人员
44 张杰 1 核心骨干人员
45 程朝辉 核心骨干人员
46 胡擘 核心骨干人员
47 胡祥瑞 核心骨干人员
48 王庆武 核心骨干人员
49 吴兴龙 核心骨干人员
50 尤昕 核心骨干人员
51 李文鹏 核心骨干人员
52 邹然 核心骨干人员
53 郑婷婷 核心骨干人员
54 丁红霞 核心骨干人员
55 潘楷安 核心骨干人员
56 李张伟 核心骨干人员
57 许圣龙 核心骨干人员
58 许周 核心骨干人员
59 左平 核心骨干人员
60 费友意 核心骨干人员
61 闵原野 核心骨干人员
62 叶荣彬 核心骨干人员
63 苏运 核心骨干人员
64 计美龙 核心骨干人员
65 张俊 核心骨干人员
66 高志文 核心骨干人员
67 杨宇 核心骨干人员
68 胡序一 核心骨干人员
69 叶松 核心骨干人员
70 陈猛 核心骨干人员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