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48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497.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888.16 万股
的 3.34%。其中,首次授予 427.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4,888.16 万股的 2.8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93%;预留 70.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4,888.16 万股的 0.4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 14.0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
司注册地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方兴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是一家集智能分选、自动包装、自动码垛、AGV 智能运输、智能仓储为一体的智能化园区物流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先后开发出大米、杂粮、茶叶、果蔬分级等农产品智能分选设备和塑料、煤炭等工业智能分选设备以及码垛机器人、AGV、立库等智能装备产品,并拥有先进的智能化包装机械设备制造能力。凭借良好的性能和优质的服务,公司产品遍布全国各区域及亚洲、北美洲、欧洲、非洲、大
洋洲等众多国家和地区。
公司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创新为灵魂,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重点 软件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肥市技术创 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并先后承担了国家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 项目等高科技项目,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00 余项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制定 多项国家、行业标准。
公司产品凭借优良的品质和优质的服务获得客户的认可,建立了良好的市场
口碑。“S.PRECISION(普锐斯牌)”CCD 智能色选机从十一届开始连续六届在 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上获得金奖。2014年“普锐斯+S.PRECISION+ 图形”商标被评为“安徽省著名商标”。2017 年,荣获安徽省彩色物料分选设备 专利金奖。2018 年,公司“TAIHO”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85,162,337.75 407,347,725.36 385,149,47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18,271.81 80,733,102.48 87,459,22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128,950.48 55,635,289.16 74,717,167.8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0,459,183.87 882,387,027.58 827,697,436.39
总资产 1,055,984,640.45 1,007,728,227.84 943,624,092.04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54 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0 9.49 12.53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许大红、石江涛、颜
天信、唐麟、黄慧丽、王文刚,独立董事陈结淼、张圣亮、蒋本跃。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王成应、监事凤为金、
职工监事王远红。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是: 许大红、石江涛、唐麟、黄慧丽、许
梦生、李坊。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
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
四、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97.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888.16 万股的 3.34%。其中,首次授予 427.5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4,888.16 万股的 2.8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
额的 85.93%;预留 7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14,888.16
万股的 0.4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4.07%。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7人(占公司截止2019年底员工总数1,120人的 7.77%),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关协议。
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
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可在激励对象范围内调整激
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
比例
1 黄慧丽 董事、财务总监、 32 6.43% 0.21%
董事会秘书
2 许梦生 副总经理 20 4.02% 0.13%
3 李坊 副总经理 20 4.02% 0.13%
核心骨干人员(84 人) 355.50 71.46% 2.39%
预留部分 70 14.07% 0.47%
合计 497.50 100.00% 3.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部分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