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2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2,452,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15%。本次股份质押前,许大红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0 股;本次股份质押后,许大红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8,572,935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 43.7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的通知,许大红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4日,许大红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其持有的18,572,935股公司股份质押给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许大红
是否为控股股东 否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 18,572,935 股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补充质押 否
质押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质押到期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质权人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3.7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3%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股份转让协议》履约义务保障
注:(1)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
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14,150,808 股股份、1,552,300 股股
份、2,711,562 股股份、358,550 股股份(合计 18,773,2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及董事会的改选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许大红先生变更为阳光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曹仁贤先生。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为保障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实现,许大红先生
将其持有的公司 18,572,935 股股份质押于阳光新能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二)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量(股)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许大红 42,452,424 23.15% 0 18,572,935 43.75% 10.13% 0 0 0 0
杨亚琳 64,000 0.0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2,516,424 23.18% 0 18,572,935 43.75% 10.13% 0 0 0 0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