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YantaiEddiePrecisionMachineryCo.,Ltd.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河路18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40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
股不超过4,4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每股面值: 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6.58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1月10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7,600万股
1.冯晓鸿、宋宇轩、翔宇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
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
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将在减持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
愿锁定的承诺: 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冯晓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东瑞投资、中融香港、迪羽科投资、弘望投资、宇
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浩银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宋飞、冯晓华、徐尚武、孙永政、刘士民、宋鸥、
李娇云、钟志平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4.宋飞、冯晓鸿、宋宇轩、翔宇投资、冯晓华、徐尚
武、孙永政、刘士民、宋鸥、李娇云、钟志平承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六个月。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
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
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
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12月30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冯晓鸿、宋宇轩、翔宇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冯晓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东瑞投资、中融香港、迪羽科投资、弘望投资、宇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浩银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宋飞、冯晓华、徐尚武、孙永政、刘士民、宋鸥、李娇云、钟志平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4.宋飞、冯晓鸿、宋宇轩、翔宇投资、冯晓华、徐尚武、孙永政、刘士民、宋鸥、李娇云、钟志平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冯晓鸿、宋宇轩及翔宇投资的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