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ZHENHAI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CO., LTD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杭大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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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总额的
25%,且不超过2,557.63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
新股数量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公
司承担的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和最终确定的每股发行
发行股数: 价格等共同决定,不超过2,557.63万股;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扣除公司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096.13万股,也不得超
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
股份的数量。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230.5089万股
一、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赵立渭、范晓梅、
范其海、翁巍、蔡劲松、宋涛、金燕凤、盖晓冬八名
股东承诺:除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本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老股公开发售
外,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承诺: 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
持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
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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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所持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担任公司监事的顾国荣、张一钢两名股东承诺:
除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本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本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
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且
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不会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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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