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21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2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22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 100.00 万元)3,727.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497.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17.8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79.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 年 1-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8,674,743.45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06,689,516.25 元。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70,522,479.60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金额 68,674,743.45
减:半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0,000,000.00
加:归还 2019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0,000,000.00
加:半年度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 1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841,780.10
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 4,335,833.33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06,689,516.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实施
的募投项目“年产 500 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变更为“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有关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2019-029、2019-030、2019-031 与 2019-033 号公告。)公司根据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将所需资金从公司专户拨入安徽博盈专户,安徽博盈根据项目进度需要进行支付。安徽博盈专户由公司、安徽博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共同监管,为此各监管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称为《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注 1)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610902005810903 64,230,649.14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1103053819000010178 9,048,570.83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8110501014301205014 2,858,366.21 活期存款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0409240000000491 29,123,705.06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1103053819100004906 1,428,225.01 活期存款
合 计 106,689,516.25
注: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仅为 106,689,516.25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8,791.39 万元,其中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年产 50 万套超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年产 300 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
目、年产 60 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325.77万元、3,160.26万元、
3,392.85 万元、912.5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8330 号《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第十五次
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8,791.3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利通电子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5,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利通电子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经公
司第一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提前归还,仍继续用于承诺募投项目,
截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展开现金管理。
序 签约人 受托方 产品名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 实际收
号 称 (万元) 化利率 回情况
江苏利通 南京银行股 结构性 2019 年 1 2020 年 1 已到期
1 电子股份 份有限公司 存款 10,000.00 月 22 日 月 20 日 4.30% 赎回
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注: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号 2019-009)共计产生收益
4,335,833.33 元,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约定的收益不存在差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5 月 23 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原计划的募投项目“年产
500 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变更为“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截至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