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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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公
司拟向多家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存
量),其中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光伏电站项目贷款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电站投资需求,节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审批成本,缩短银行授信审批时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多家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新增融资额度,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存量),其中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光伏电站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公司拟将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
业区民安大道 1001 号、1003 号、1005 号、1007 号、1009 号工业房地产为公司
向农业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银行与各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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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贴现、票据贴现、国内外信用证、国内外保函、衍生品等。
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该综合授信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