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上
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和授权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含叁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范围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产品的资金应主要投资于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例如国
债、央票、金融债、同业存单、同业存款、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五)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流转。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负责资金理财业务的审批,授权期
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二、开展现金管理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由授权人根据公司制定的交易权限进行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