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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15 沪市 茶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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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1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9

60361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2.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20万股;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3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03.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00万股,其中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股份数量为0.90万股、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其余激励对象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31.10万股、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3月29日,公司发布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9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1、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0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万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4、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除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涉及的11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该次可解除限售的46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2万股限
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5月20日办理完成18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15、2020年7月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庞锡、何鹏程、于海峰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万股;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包括林宇、张小卫、王丰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万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

  18、2021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包括林宇、张小卫、王丰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万股和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销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9、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18元/股调整为4.0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次调整回购价格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该次调整回购价格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21年7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上述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

  21、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20万股;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3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03.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00万股,其中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股份数量为0.90万股、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其余激励对象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31.10万股、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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