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麒盛科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58.59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848.9251 万股的
1.56%。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
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
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C 制造业”中的“C21 家具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智能家具制造业”
法定代表人:唐国海
经营范围:电动床及其配套用品的研发;家用电力器具及其配件的研发;计算机数据传感器的研发;控制器的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的研发及应用;软件开发;电动床及其配件、家具、通用零部件、民用灯具、电机、电源适配器、电子元器件、床垫、床罩、纺织品的制造、加工;电动床及其配件、家具、通用
零部件、民用灯具、电机、电源适配器、电子元器件、床垫、床罩、纺织品的销
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下设分支机构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凭有
效资质证书经营)。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
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5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966,828,876.50 2,259,908,657.28 2,529,260,68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7,118,899.59 273,431,017.71 394,879,71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7,197,443.83 233,250,000.77 393,708,233.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554,898.71 52,920,161.91 353,328,361.69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03,574,204.71 2,959,553,443.53 2,845,208,017.16
总资产 4,509,541,601.53 3,612,371,213.80 3,478,370,733.55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8 0.98 1.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8 0.98 1.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13 0.83 1.7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2 9.46 29.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0.32 8.07 29.5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58.59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848.9251 万股的 1.56%,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披露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54 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17 日员工人数 2,763 人的比例为 9.19%。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占 获授的股票期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草
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总量的比 案公布日股本总
例 额比例
1 唐蒙恬 董事会秘书 6.58 1.18% 0.02%
2 王晓成 代理财务总监 32.90 5.89% 0.09%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52 人) 519.11 92.93% 1.45%
合计 558.59 100.00% 1.56%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3.09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
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3.09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3.09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2.48
元。
七、等待期、行权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