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短期银行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或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短期银行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或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
类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
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是否为本次
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万元) 制人 交易专设
企业银行业 主要股东:中国航
交通银行股份 7426272.664500 务、零售银 空工业第一集团公
有限公司 1987/3/30 任德奇 行业务和资 司 否
万元人民币 金业务等 不存在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澳洲联
杭州银行股份 593020.043200 邦银行、杭州市财
有限公司 1996/9/25 陈震山 银行业务 政局 否
万元人民币 不存在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二)受托方最近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11,665,757 10,697,616
负债总额 10,688,521 9,818,988
营业收入 269,390 246,200
净利润 87,581 79,570
单位:人民币千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1,330,030,898 1,169,257,248
负债总额 1,242,189,149 1,088,394,693
营业收入 22,376,716 24,805,677
净利润 7,035,918 7,136,450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79%,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
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4,509,541,601.53 3,612,371,213.80
负债总额 1,298,326,161.94 652,109,742.25
净资产 3,211,215,439.59 2,960,261,471.5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48,554,898.71 52,920,161.91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决策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 3 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
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保本结构性存款 12,850.00 12,850.00 159.03 0.00
合计 12,850.00 12,850.00 159.03 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1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