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京华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2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278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
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1%;网上初始
发行数量为91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9%。根据《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674.12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01%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7.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05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326303%。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于2017年10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年10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
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10月16日(T+1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主持了京华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
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4663,9663
末“5”位数 36608,86608,18400
末“6”位数 641393,141393
末“7”位数 4537801,6537801,8537801,2537801,0537801,2311144
末“8”位数 69262218,32512267,31615268
凡参与网上发行京华激光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
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0,502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京华激
光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
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10月13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披露的3,03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9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此外,见证律师及主承
销商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初步确定的有效报价名单中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
配售对象未按《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应作剔除处理。其余3,0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8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
应剔除网下配售对象的具体名单如下:
初步询价时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数量 剔除原因
(万股)
1 洪春杰 洪春杰 300 未交材料
2 寿刚 寿刚 300 未交材料
3 褚宗南 褚宗南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4 林振兰 林振兰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初步询价时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数量 剔除原因
(万股)
5 杨青 杨青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6 于沛君 于沛君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7 周道忠 周道忠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8 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 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自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有资金投资账户
9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任公司 责任公司
10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司 公司
11 宁波敏实汽车零部件技术研 宁波敏实汽车零部件技术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发有限公司 研发有限公司
12 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司 公司
13 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司
14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券投资基金
15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浙商聚潮新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 300 未参与网下申购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
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对象类别 有效申购股 占网下申购总量 初步获配股 占网下发行数量 获配比例
数(万股) 的比例(%) 数(股) 的比例(%) (%)
公募养老社保类 465,600 26.8662 1,139,253 50.0111 0.02446849
年金保险类 132,300 7.6341 230,643 10.1248 0.01743333
其他 1,135,130 65.4997 908,104 39.8641 0.00800000
合计 1,733,030 100.0000 2,278,000 100.0000 0.01314461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85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发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获配情况”。
三、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