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于 2023 年6 月 15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财监法[2023]110 号、财监法[2023]106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当事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赵笠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 2022 年 7 月
至 8 月对博天环境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1、通过伪造验工计价原始凭证虚增收入和成本
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称水电五局)检查取证,博天环境通过伪造与水电五局的验工计价原始凭证,虚增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水美城市工程PPP项目工程2017年至2019年建造收入20,594.40万元、建造成本16,674.93
万元,导致博天环境 2021 年初多计未分配利润 3,919.47 万元、应付账款 17,175.18
万元、其他应收款/税金 500.25 万元、应收账款 20,594.40 万元。
经向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建一局)检查取证,博天环境通过伪造与中建一局的工程进度表,虚增昭平具桂江一江两岸景观带基础设施
建设 PPP 项目 2018 年至 2019 年建造收入 16,512.36 万元,建造成本 10,556.32
万元,导致博天环境 2021 年初多计未分配利润 5,956.04 万元、其他应收款/税金 316.69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6,512.36 万元。
经向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京冶公司)检查取证,博天环境通过伪造与京冶公司的验工计价原始凭证,虚增澄迈县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塘
河、海仔河)PPP 项目 2018 年建造收入 10,281.59 万元、建造成本 9,630.40 万
元,导致博天环境 2021 年初多计未分配利润 651.19 万元、应付账款 9,919.31 万
元、其他应收款/税金 288.91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0,281.59 万元。
2、无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现场检查时,检查组从博天环境获取了 2022 年 1 月至 6 月的日记账,并从
日记账抽查博天环境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北排集团)设备交易款 8,299 万元的原始凭证,博天环境未提供原始凭证及附件,并以记账资料不充分为由删除记账凭证。经向北排集团检查取证,北排集团与博天环境自 2022
年初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无业务往来。检查发现,博天环境在与北排集团设备交
易款 8,299 万元的经济业务事项上存在无依据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该事项未对2022 年度报表数据造成影响。
3、伪造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2021 年,博天环境通过伪造债权人京冶公司与成都市融维印象建筑景观设
计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融维)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应付京冶公司 9,919.31万元转为应付成都融维 9,919.31 万元,虚增应付账款借贷方发生额 9,919.31 万
元。经向京冶公司检查取证,截至 2022 年 8 月 1 日,京冶公司与成都融维无任
何经济业务往来,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未曾与成都融维签订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2021 年,博天环境通过伪造债权人水电五局与北京世纪辉光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称世纪辉光)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应付水电五局 17,175.18 万元转为应付世纪辉光 17,175.18 万元,虚增应付账款借贷方发生额 17,175.18 万
元。经向水电五局检查取证,截至 2022 年 8 月 8 日,水电五局与世纪辉光无任
何经济业务往来,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未曾与世纪辉光签订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现场检查时,检查组从博天环境获取了 2022 年 1 月至 6 月的日记账,并从
日记账抽查博天环境与北排集团相关交易的原始凭证,博天环境通过伪造北排集团与宁夏佳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佳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应收北排集团 4,342.86 万元转让给宁夏佳诺,抵消对宁夏佳诺应付款 4,342.86 万
元,导致 2022 年 6 月 30 日少计应收账款 4,342.86 万元,少计应付账款 4,342.86
万元。经向北排集团检查取证,截至 2022 年 8 月 3 日,北排集团与宁夏佳诺无
任何经济业务往来,无债权债务关系,未曾与宁夏佳诺和博天环境签订过《债权
债务转让协议》。截至现场检查结束日(2022 年 8 月 15 日),该笔凭证已被博天
环境删除。该事项未对 2022 年度报表数据造成影响。
4、经济业务实质与账面金额严重不符
2018 年,博天环境与子公司雷州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雷州博瑞)
签订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以下称雷州村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博天环境作为雷州村级项目工程承包人,为雷州市辖 18 个镇区 1675 个自然村建设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设施。根据博天环境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雷州村级项目已施工 567 个自然村,博天环境账面已确认建造成本
19,018.76 万元、建造收入 29,333.72 万元、在建工程 29,036.59 万元。经向广东
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检查取证,截至 2019 年 6 月,博天环境实际施工仅 21
个自然村,经济业务实质与账面金额严重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规定。
上述事实,有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当事人签证和反馈意见、听证笔录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博天环境罚款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公司董事长赵笠钧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 相关情况说明
财政部本次针对公司 2021 年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并根据需要向以前年度延伸。上述财政部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四个 PPP 项目,影响公司收入、成本的业务行为发生在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前期所做的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已经考虑了相关项目的影响,具体更正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号)。
三、 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就本次事件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17 年度至 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可能面临的退市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财监法[2023]110 号)、(财监法[2023]106号)》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