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2-124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 150,126,270.8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
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收到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冶市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大冶支行”)就与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博瑞”)两被告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引起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已获得法院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日期:2022 年 11 月 21 日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黄石市
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冶市支行
被告: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被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 02 民初 216 号
二、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诉讼事实
农发行大冶支行与大冶博瑞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该合同项下的
借款金额人民币 18,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32 年 3 月 25
日止。2019 年 3 月 25 日,农发行大冶支行与公司签订《保证合同》,该合同项
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农发行大冶支行在 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陆续完成了放款义务。2022
年 4 月 21 日,上述借款保证人博天环境涉许多起被诉案件和账户被冻结,无力再承担保证责任,即出现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事由。现农发行大
冶支行依约收回全部借款。截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大冶博瑞尚欠本息及其他
费用合计 150,126,270.83 元。
(二)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大冶博瑞偿还截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的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
利息 66,270.83 元,并从 2022 年 10 月 24 日继续计付罚息、复利。
2、判令被告大冶博瑞支付律师费用 60,000 元。
3、被告博天环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大冶博瑞出质的《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废水处理厂 PPP 项目合同书》项下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保全费等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本次债务履行情况
根据大冶博瑞与农发行大冶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农发行大冶支行向大冶博瑞发放的18,000万元借款原计划将于2032 年3月25日最终到期;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大冶博瑞的借款一直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目前余额
为 15,000 万元,而现农发行大冶支行提出收回全部借款并提起了法律诉讼。
公司债务重整不影响大冶博瑞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相反,公司债务重整成功有助于保持公司稳定,农发行大冶支行提及的公司涉诉案件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也将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公司也将更好地支持项目公司稳定经营,履行对债权人的还款义务,服务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及债务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