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2-045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兴财光华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24。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5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796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3 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9,658.5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05.95 万元。
(8)出具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69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 费
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 167.72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王振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海龙,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合伙人。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从事过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审计、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企业年报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国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0 年 12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近三年因执行上市公司业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表,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处罚类型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文件号 处罚日期 是否影响
目前执业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2020 年 10 月 否
易所 分决定书【2020】95 号 26 日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中兴财光华拟收取的审计费用共计 22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 1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 万元。上述费用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费用持平。
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其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根据对中兴财光华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要求。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业务相关资格、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兴财光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