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骆建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骆建华先生因独立董事任职家数超过限制,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骆建华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4 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骆建华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骆建华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骆建华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兆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董事会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推选王兆立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兆立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中
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6 年至 2001 年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外公司总经理、中仪明达进出口公司总经理;2001 年至 2002 年,任贝发集团公司副总裁;
2003 年至 2010 年,任德国费特拉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2010 年至 2019 年,任
德国依斯塔国际中国区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亿先铨计量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兆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兆立先生及其近亲属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