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19-09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 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登记日:2019 年 8 月 16 日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4.5 万股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69 万份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于 2019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完成了博天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情况
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5 月 14 日
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1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6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
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实际授予过程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方宇因个人资金安排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 0.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余激励对象均全额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未放弃或减少认购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共授予 25 名激励对象 1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限制性股票 114.5 万股,登记股票期权 69 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实际情况
1. 授予日:2019 年 5 月 14 日
2. 授予数量:114.5 万股
3. 授予人数:25 人
4. 授予价格:8.31 元/股
5.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6. 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实际认购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公司
量(万份) 票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WU JIAN 董事、总裁 5 4.3668% 0.0125%
(吴坚)
2 邵东涛 高级副总裁 15 13.1004% 0.0374%
3 中层管理人员(23 人) 94.5 82.5328% 0.2353%
合计 25 人 114.5 100% 0.2851%
注 1: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总
股本为 40,157.00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比例均按照上述总股
注 2: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激励对象方宇因个人资金安排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 0.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余激励对象均全额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共授予 25 名激励对象 1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实际情况
1. 授予日:2019 年 5 月 14 日
2. 授予数量:69 万份
3. 授予人数:21 人
4. 行权价格:16.61 元/份
5.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6.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授予时公司总
量(万份)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中层管理人员(7 人) 26 37.6812% 0.0647%
2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4 人) 43 62.3188% 0.1071%
合计 21 人 69 100% 0.1718%
二、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的 5 年
时间。
2. 锁定期:自授予日起 1 年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激励对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锁后,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 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满 1 年后可以开始解锁,
解锁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解锁有效期内,锁定期满后的 4 年时间为解锁有效期,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匀速解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批次 解锁期 可解锁权益占
所授权益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必须在有效期内解锁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若当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
4.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4.1 博天环境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博天环境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4.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4.3 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需要满足的公司业绩条件:公司业绩指标选取主营业 务收入和净利润两个指标。
本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 4 个会计年度内,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锁,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期
基准完成率 目标完成率
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司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
第一解 目标的 80%; 司目标的 95%;
锁期 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的 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
80%; 的 95%;
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司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
第二解 目标的 80%; 司目标的 95%;
锁期 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的 202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
80%; 的 95%;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司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
第三解 目标的 80%; 司目标的 95%;
锁期 202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的 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
80%; 的 95%;
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司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当年公
第四解 目标的 80%; 司目标的 95%;
锁期 2022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的 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公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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