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4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25.6812 万份
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 A 股普通股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1、2020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8元/股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 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12,235份。鉴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01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19,249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名调整为35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7.5304万份调整为275.6055万份。
3、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12.03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3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鉴于9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83,807份。
6、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8元/股调整为8.41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数量由171.3076万股(其中81.5353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89.7723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39.8306万股(其中114.1494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数量, 125.6812万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数量)。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9.87%,3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7.4525万份,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1.92%,2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9.7723万份,自2022年5
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行权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满足行权条件。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以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及2021年审计报告,2021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8年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度增长不低于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比2018年增长85.09%,符
合前述条件。
(四)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