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 2021
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即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
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 A 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
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有效期延期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