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7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0 年 5 月 22 日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87.5304 万份
根据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5月22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39名激励对象287.5304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
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4、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0年5月22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预留授予数量:287.5304万份
4、预留授予人数:39人
5、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18元/股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①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按照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 50%
一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 50%
二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预留授予股 占授予日股
姓名 职位 权数量(万股) 票期权总数的 本的比例
比例(%) (%)
公司其他管理层、公司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子公 287.5304 96.80 0.40
司管理层、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业务人员(共 39 人)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3、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297.024万份,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287.5304万份,剩余94,936份不再授予,作废处理。
8、行权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行权期 公司业绩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准,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8年度增
长不低于5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准,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8年度增
长不低于80%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分数(S) 考核等级 行权比例系数
S≥80 A 100%
70≤S<80 B 80%,剩余股票注销
S<70 C 不予行权,剩余股票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核也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销。激励对象必须在
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对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