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债券代码:113510 债券简称:再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10 转股简称:再升转股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51.71万份,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062.5763万股)的3.24%,其
中首次授予1,523.2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2%,占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86.96%;预留228.48万份,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2%,占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
数的13.04%。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
权拥有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茂
股票代码 603601
股票简称 再升科技
注册资本 540,611,764.00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1幢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1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6635648352
研发、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空气过
经营范围 滤材料及器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1,082,121,825.59 639,744,458.59 319,942,896.0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58,956,535.10 113,575,361.25 80,824,026.1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21,896,493.93 90,446,871.76 60,550,595.79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70,702,070.50 33,658,539.22 61,879,902.88
额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327,249,943.11 1,198,101,015.76 1,088,389,400.17
产
总资产 2,285,002,911.81 2,071,924,267.52 1,352,985,015.83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 0.2940 0.2101 0.149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921 0.2101 0.1495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基本 0.2255 0.1673 0.1120
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 12.65 9.95 10.12
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加权 9.70 7.92 7.58
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郭茂 董事长、总经理
2 刘秀琴 董事、副总经理
3 陶伟 董事
4 易伟 董事
5 LIEWXIAOTONG(刘晓彤) 董事
6 高贵雄 董事
7 江积海 独立董事
8 范伟红 独立董事
9 黄忠 独立董事
10 郑开云 监事会主席
11 杜德璐 职工代表监事
12 曾影 监事
13 秦大江 副总经理
14 周凌娅 副总经理
15 于阳明 副总经理
16 杨金明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7 谢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加强企业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的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收益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3、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适度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力度;
4、坚持从实际出发,规范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公司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51.71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062.5763万股)的3.24%,其中首次授予1,523.2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82%,占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86.96%;预留228.48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2%,占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13.04%。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股份总数,累计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和职务依据
1、激励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①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管理层、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子公司管理层、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业务人员,总人数共计171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的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
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位
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