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6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 22 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8)。依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9 元/股调整为
5.45 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9 元/股调整为 5.45 元/股,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 ERP 管理
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9)。
4、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8)。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一)调整方法
1、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涉及派息,对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公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前为 5.49 元/
股,依据上述方法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P0-V=5.49 元/股-0.045 元/股=5.45 元/股;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前为 5.49 元/股,依据上述方法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V=5.49 元/股-0.045 元/股=5.45 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此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9
元/股调整为 5.45 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9 元/股调整为5.45 元/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 2022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22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再升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再升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再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