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自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新增股份上市日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说明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北京高能时代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中“(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部分。
2、2020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高能环境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达
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本次满足条件的176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9月16日,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3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549.474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本次满足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8月14日(2021年8月14日为星期六),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5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205万份。
3、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6),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4、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5、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9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6、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20年度权益分派新增股份上市日起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7.15元/股,期权数量调整至8,863,396份;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7.51元/股,期权数量调整至3,359,266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前,因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数。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规定,自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新增股份上市日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故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 Pa=(Pa0-V)÷(1+n)=(9.36 元/股
-0.07 元/股)÷(1+0.30)≈7.15 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 Pb=(Pb0-V)÷(1+n)=(9.83 元/股-0.07
元/股)÷(1+0.30)≈7.51 元/股。
(二)期权数量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
其中:Q0 为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Qa=Qa0×(1+n)= 调整前的期权数量 6,817,997
份×(1+0.30)≈8,863,396 份:
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000000196)调整为 1,078,997 份×(1+0.30)≈1,402,696 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代码 0000000197)调整为
5,739,000 份×(1+0.30)=7,460,700 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Qb=Qb0×(1+n)= 调整前的期权数量 2,584,051
份×(1+0.30)≈3,359,266 份:
其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000000365)调整为 164,051 份×(1+0.30)≈213,266 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代码 0000000366)调整为
2,420,000 份×(1+0.30)=3,146,000 份。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自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新增股份上市日起将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 7.15 元/股,期权数量调整至8,863,396份;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至7.51元/股,期权数量调整至 3,359,266 份。
三、本次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调整方法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自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新增股份上市日起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规、决议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