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5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共计 7,544,741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期权数量 5,494,741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期权数量 2,050,000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起始日期: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两期期权行权起始日期均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达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本次满足条件
的 176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有效期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 3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 549.474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本次满足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有效期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4 日(2021 年 8 月 14 日为星期六),可行权数
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 5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 205 万份。相关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18年8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高能环境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公司宣传栏张贴《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公示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5、2018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2,246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7、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有限制的,上市公司不得在相关限制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也不得行使权益之要求,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公司2018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19年11月20日-2020年9月16日,可行权数量为731.3102万份。
9、2019 年 8 月 27 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自公司《激励计
划》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满 12 个月,预留的 4 万份
股票期权未明确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失效。
10、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269.0898 万份股票
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2、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预留授予的 557.50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13、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2020 年 3 月 12 日、2020 年 6 月 11 日
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14、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5、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披露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16、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公司将于正式进入行权期前披露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17、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8、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232.7259
万份股票期权及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17.4782 万份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8 日、2018 年 8 月 28 日、2018
年 9 月 18 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2019 年 8 月 16 日、2019 年 8 月 28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 7 月 10 日、2020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26 日、2020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期权授予总数量为
2,284.2061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为 1,837.2061 万份,预留授予期权
数量为 447 万份。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期权数量 对象人数 票期权剩
余数量
2018 年首次授 2018 年 9 月 17 日 9.36 元/股 2,246 万份 219 人 561.50 万份
予
2019 年预留部 2019 年 8 月 15 日 9.83 元/股 557.50 万份 148 人 4 万份
分授予
注:上表中授予价格已根据 2018 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进行调整,预留部分授予后剩余4 万份股票期权已过期失效并完成注销。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
期权部分,满足条件的 179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有效期为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可行权数量占获受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最高为 40%,对应可
行权数量为 731.3102 万份。截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