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0,000 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1 年 3 月 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工作日 8:30-16:30;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快递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 9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辛彬、张金金
联系电话:0534-2119967
传真:0534-2117077
邮政编码:253600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