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号-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 报 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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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利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
法律效力,仅供预先 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000万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其
中:(1)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根据公
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2)公司股东老股转让的数量不超过1,000
发行股数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
数量。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女士及其关联方汪焕兴、汪静莉、
汪静娇、汪静娟、汪焕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其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定的承诺
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
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华拓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东方汇富、创丰环科、创丰创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刘志平、 孙海峰、
黄岳兴、焦德荣、胡红一、马法书、潘兵波等7人承诺:(1)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6个月。(3)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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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缪金凤、 刘志平、
孙海峰、汪静莉、黄岳兴、焦德荣等6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仍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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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