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5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6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及修订情况如下: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870,865 股(含 50,870,865 股),公
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288,268,23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双方一致同意,若甲方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50,870,865 股);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不超过 382,040,196.15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0,870,865 股,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288,26
8,23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双方一致同意,若甲方 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50,870,865 股;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 382,040,196.1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李明东先生、蔡维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李明东先生、蔡维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李明东先生、蔡维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控股股东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同步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与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李明东先生、蔡维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联董事李明东先生、蔡维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