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授权委托书 ...... 2
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错误!未定义
书签。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
议案三 关于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14
议案四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7
议案五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
议案六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3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照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安排进行,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确保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好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1 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项光明
4.02 朱善银
4.03 陈革
4.04 朱善玉
4.05 项鹏宇
4.06 项奕豪
5.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李光明
5.02 章剑生
5.03 李莫愁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01 王靖洪
6.02 李玉燕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2023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16 楼公司 1 号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光明先生
与会人员: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安排: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3、大会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 4: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项光明
4.02 朱善银
4.03 陈革
4.04 朱善玉
4.05 项鹏宇
4.06 项奕豪
议案 5: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李光明
5.02 章剑生
5.03 李莫愁
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01 王靖洪
6.02 李玉燕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六)复会,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43.00 万
股的登记工作,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 1,043.00 万股。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开发行 1,47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7,7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 22 转债”自 2023 年 1 月 3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股份。自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共有人民币 39,000 元伟
22 转债已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188 股,公司总
股本增加 1,188 股。
综上所述,按当前股本计算,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9,421 万元增加至人
民币 170,464 万元,总股本由 169,421 万股变更为 170,464 万股。鉴于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尚在转股期内,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最终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准。
(二)战略委员会变更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增加以下主要职责:
1、识别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 ESG 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
和分析,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 ESG 制度、工作机制、战略与目标;
2、审议 ESG 相关工作报告,评估 ESG 发展战略执行情况,推动落实监管
要求的其他 ESG 相关工作;
(三) 审计委员会变更情况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3、协调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
司章程》(2022 年修订)中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本次《公
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694,213,430 元。 1,704,644,618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1,694,213,430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1,704,644,618
均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的普通股。 股,均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的普通股。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3 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可以根据公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
司的发展情况设立其他专业委员会。 并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设立其他专业委
员会。
第一百一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一百一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