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高新开发区凌波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拟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的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过4,000万股。其中:(1)公司
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2)公
发行股数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
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
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6,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6月13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总经理孙进忠先生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36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许科、孙进忠、宋永军、王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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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义、胡伟、张珍、马随营、周莉鹏、白朝勇、张立昌、乔荣岑、刘兴金、裴莲凤
及其关联方张志伟、裴守文、焦黎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
其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直接及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及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孙进忠、宋永军、王祝义、胡伟、周莉鹏、白朝勇、张立昌、乔荣岑、刘兴金、
裴莲凤同时承诺:若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
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不当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及时将该等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
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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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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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
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总经理孙进忠先生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