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 月 8 日,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应达到 20%。 低应达到 2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 会还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在满足上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
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
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时,可
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下:
…… ……
(二) 公司因出现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 (二)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不按规定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事会应就其具体原因、公 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
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
分红方案。
(三)公司因出现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
不按规定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事会应就其具体原因、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 60 日内,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
事会必须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
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并对公司生产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并对公司生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
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项讨论,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项讨论,
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 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后,提交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之二以上通过。 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
投票方式。 络投票方式。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工作。
二、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
司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