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阳光村厂区内的工业房地产对外出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一、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与合规性
1、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各中介机构采取了必要、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他有关文件;
3、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4、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5、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说明。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