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1-01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1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 Fang
James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宜已经授予并登记完毕,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0,001 万元变更为 40,550.50 万元,《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需要进行同步修订。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3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任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刘文龙先生因工作调整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李洁女士因工作调整辞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刘文龙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李洁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刘利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关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辞任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