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71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538,证券简称:美诺华)于2018年2月8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满一个月,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3月8日起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满两个月,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两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4月8日起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满三个月,因本次交易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重组方案尚需要时间论证和完善,且需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并复牌。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5月8日起不超过两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确认了合作意向,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协商和论证,并与交易相关方签订了《资产重组事项的框架协议》;公司聘任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反复的商讨、论证和评估。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筹划及充分的沟通。针对合作条件、交易价格等内容与重组各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双方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拟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2018年6月1日上午10:00-11:00,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与沟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4日
开市起复牌。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