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以上股东胡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1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1%。
本次办理股份补充质押后,胡健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为 17,670,000 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 40.07%,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7.22%。
胡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共持有公司股
份 94,374,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8.54%。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后,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股43,170,00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45.74%,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63%。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 5%以上股东胡健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其持有的 14,87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接到胡健先生的函件通知,其将持有的 2,800,000 股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股数 限售股 充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偿还个
胡健 否 2,800,000 否 是 2021.3.30 2022.3.30 国泰君安 6.35% 1.14%
人债务
2、本次质押融资金额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胡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锦生先生(公司控股股
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 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 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胡锦生 50,274,000 20.53 25,500,000 25,500,000 50.72% 10.41% 0 0 0 0
胡健 44,100,000 18.01 14,870,000 17,670,000 40.07% 7.22% 0 0 0 0
合计 94,374,000 38.54 40,370,000 43,170,000 45.74% 17.63% 0 0 0 0
注:胡锦生先生所质押的 25,500,000 股股份中,其中 20,000,000 股股份系为公司并购
贷款提供担保,占其个人质押股份总数的 78.43%。公司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目前
合同执行状况良好。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到期质 押股份数 占其所 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对应融 资余额
股东名称 到 期时间
(股) 比例 比例 (万元)
胡锦生 一年内 5,500,000 10.94% 2.25% 8,000
胡健 一年内 17,670,000 40.07% 7.22% 30,000
合计 23,170,000 24.55% 9.46% 38,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前,股
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
益等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