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 年 10 月 16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
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价格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号 (元/股) (股) (元)
1 陈维立 23.32 1,500,857 34,999,985.24
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 23.32 943,396 21,999,994.72
红-个人分红产品
3 董卫国 23.32 857,632 19,999,978.24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32 3,782,161 88,199,994.52
5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23.32 1,050,600 24,499,992.00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32 857,632 19,999,978.24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32 857,632 19,999,978.24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32 1,972,555 45,999,982.60
9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3.32 857,632 19,999,978.24
企业(有限合伙)
10 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 23.32 184,396 4,300,114.72
组合乙
合计 12,864,493 299,999,976.76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
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陈维立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与董卫国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与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与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与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签署《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更新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96。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更新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99。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更新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00。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更新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01。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