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刚先生持有江苏振江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162,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其中90,000股已于2018年11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72,566
股于2018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程刚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2,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13%,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
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程刚 5%以下股东 162,566 0.13%IPO前取得:162,56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程刚 162,566 0.13%任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 13,024,840 10.17%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限公司管理
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 6,340,085 4.95%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公司管理
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 5,073,600 3.96% 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有限合伙) 与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
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合计 24,601,091 19.21%—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褚本正 685,518 0.54%2018/12/1~ 16.85-17.32 2018-11-10
2018/12/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程刚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19/1/17~ 按市场 IPO前取得 自身资金需
162,566股 0.13% 2019/7/16 价格 求
持,不超过:
162,566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股东程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程刚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