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2年9月30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浩堂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5%,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2、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2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总监张小林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4%,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3、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2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秘书袁建军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4、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2年9月30日),公司副总经理朱晓秋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5、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2年9月30日),公司副总经理徐建华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浩堂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
计划期间尚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过半,张小林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
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35%。其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建军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
计划期间尚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晓秋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
计划期间尚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建华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
计划期间尚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量(股)
刘浩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000 0.035% 其他方式取得:50,000 股
张小林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000 0.014% 其他方式取得:20,000 股
袁建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000 0.021% 其他方式取得:30,000 股
朱晓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000 0.021% 其他方式取得:30,000 股
徐建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000 0.021% 其他方式取得:3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格区间 总金 持股 当前持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 额(万 数量 股比例
股) 元) (股
)
刘浩堂 0 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50,0 0.035%
~ 交易 00
2023/1/30
张小林 5,000 0.0035% 2022/11/1 集中竞价 34.20 17.10 15,0 0.0105
~ 交易 -34.20 00 %
2023/1/30
袁建军 0 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30,0 0.021%
~ 交易 00
2023/1/30
朱晓秋 0 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30,0 0.021%
~ 交易 00
2023/1/30
徐建华 0 0% 2022/11/1 集中竞价 0-0 0 30,0 0.021%
~ 交易 00
2023/1/3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