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5,580,9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41.92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黄琦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王翔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黄明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
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575,9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580,9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6,627,220 99.6506 303,700 0.349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6,627,220 99.6506 303,700 0.349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6,627,220 99.6506 303,700 0.349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
1 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 33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票期权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33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
3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 26,300 7.9697 303,700 92.0303 0 0.0000
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
4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 26,300 7.9697 303,700 92.0303 0 0.0000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5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26,300 7.9697 303,700 92.0303 0 0.0000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关联股
东赵旻芬回避表决;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关联股东张诗超、秦芳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仇晶华、胡少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