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3496)
2021 年 12 月 6 日
目 录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5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议案三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 13议案四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 14
议案五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鉴证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会议议程:
1、 会议签到;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 主持人或指定专人宣读本次大会各项议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4) 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5)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5、 推举计票人与监票人,进行现场投票统计;
6、 现场投票表决;
7、 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9、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11、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草案”或“《2018 激励计划》”)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草案”或“《2020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4,424 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90,000 股注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办公
平台系统(OA 系统)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 2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股票的行为。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2018年5月9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对象人数为93人,授予数量为206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6.86元。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6.8124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专业意见。
2019年3月7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手续完成,中登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54,919 股。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5,303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 11.95 元
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019年6月27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03股完成回购注销。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270,707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8.26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9.23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3 日,前述 3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270,707 股完成回购注销。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及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10,494 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8.26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9.23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10,494 股。
2020 年 5 月 28 日,前述 2019 年度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10,494 股完成回购注销。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3,885股,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8.15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9.12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3,885 股。
2021 年 2 月 5 日,前述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3,885 股完成回购注销。
2021 年 3 月 30 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及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14,827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8.15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9.12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14,827 股。
2021 年 6 月 17 日,前述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14,827 股完成回购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