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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89 沪市 八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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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告日期:2023-04-21

八方股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
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512,130,233.6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2,211,426.9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1,107,533,428.38 元,减去 2022 年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240,468,252.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 利 润 为 1,359,276,603.31 元 ,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为
1,405,740,559.96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 2 元现金股利(含税),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297,135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95,024 股计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239,804,222.00 元(含税)。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 2022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95,024 股,成交总金额约为 67,339,82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综 上 所 述 , 公 司 2022 年 度 全 年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为
307,144,051.00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 59.97%。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4 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297,135 股,扣除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95,024 股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68,257,979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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